公司投标用的信用等级认证、评估、评价—河南誉泰专业办理免费辅导 “企业征信备案‘重启’、央行新版个人征信报告将上线、百行征信将启动个人征信报告产品的查询服务试点……”,较近的征信业一直不乏话题。从2006年设立央行征信中心,到2018年百行征信挂牌成立,中国征信业格局正逐渐形成,同时,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 以下是专访中的节选问题。 一、关于征信报告 问:您如何看待央行新版个人征信报告? 汪路:在央行征信二代系统升级中,关于新版信用报告的变化,已有一些媒体作了采访报道。在我看来,主要的变化有三点: 一是将历史还款记录由原来的2年拉长至5年。这是为了与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吻合。这样,就记录了更长时间的还款信息,即便销户也有详尽还款记录、逾期信息。 这就意味着,信贷记录将会伴随你更长时间。但我也担心,因为更细的法规阙如,如金融机构不能合情合理地运用信用报告,却利用个人非恶意、小额的信贷信用卡还款不及时的信息,恣意为本行不同时期的信贷政策服务。扩大对微小、非恶意违约的处罚会损害消费者个人获得公平信贷的权利,而引起更多的矛盾。 二是增加“共同借款”信息,即对夫妻双方为共同借还款人的情况,新版信用报告将借款信息同时展示在夫妻双方的报告中,以如实反映借款人负债情况。其中,“共同借款”是基于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合同中的约定来认定的。 三是展示公用事业缴费记录。新版信用报告展示了水、电、电信等公用事业缴费的信息,并且征信中心一贯地与相关数据源单位约定,将严格遵守《征信业管理条例》*十三条“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的规定,数据源单位在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同意后才能报送有关数据。 总之,这些变化的目的都是希望有助于金融机构可以更好地为消费者个人提供更公平的信用服务。